HR369人力资源论坛's Archiver

如何正常接收HR369人力资源网的邮件

Tea 发表于 2008-7-10 14:43

HR知识小汇合 广州玫瑰版

入、离职风险管理及误区剖析#qx Q W'JX8z
一、        入职管理
1G"p8vqe ⒈招聘广告:要求做到录用条件清楚,如学历是否达到企业标准,如招统招生的,要写定为国家统招生的,否则单纯学历则为教育部门承认的各种学历。报样表述的内容要对企业有利,保存好,内部约定不能跨越法律底线。@3a+B j%E.N S _(`h&K(}
⒉入职通知书:英文版本无法律效应(建议公证处翻译后再公证),对企业来说发给应聘者的入职书的电子邮件属无效。而员工告企业的可通过查企业发出的ID获得证据。
M j G R_R3N&@ ⒊学历真假的分辨:入职登记表上的填写的学历学校(全名),杜绝缩写、简写,入职时有无提交学历证书,是否推延时间不交学历证书。
1p7aj Y"I~ ⒋履历造假:从时间、职位描述上判定。
6VD/d B&cR R ⒌应届大学生:自先要求学生交实习证明(学校一般不愿提供),确定实习关系;8wF@u~7f
建议为实习生投雇主险,第三方责任险,属财产附加险。就业协议不等同劳动合同,企业可约定违约金要求学生交,企业可不必付违约金。暑期工:要求学生提供“高等院校勤工助学证明”,企业可支付860的最低工资,可不办社保,小时工资不低于8.3元。
&]0]ge6Xa;r W{b ⒍案例:①国营企业一位经理受贿40万,企业开除其,反败诉。原因是未通知工会,一定要走法定程序。②心理契约:不认账。不是公司的人,不认识他,确定不了他是否签的。③录用确认表除非写清违约责任,否则无任何法律效应。④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期为36个月。④测量员测量不标准,就是“不会测量”表达文法从常更是上推断。⑤试用期企业解除合同,通知到对方,证明他没工作,拒绝让他提供劳动。⑥建议07年的6/12+08年的5/12=1个月补偿,而不用07年的1个月+08年的半个月=1.5个月补偿⑦竞业限制补偿金与工资分开发放,写明明细并签收。
\tLr;U-NF ⒎体检通知不等于录用通知,多数用人单位将体检环节设置最后,不合理,被动。乙肝两对半除了公共事业外,其它均无权。不录用不能说体检不合格,是就业歧视。只能是“综合评估不合格”。建议列出必检项与可选项,本着自愿。
)A,u\wl M ⒏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日,不用说为什么,企业随时可解除但要说出理由;建议设置试用期动态管理,作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求签字确认,同意执行。
2kQX$Qdh ⒐合同期、服务期的区别:服务期长过合同期的,合同到期,企业不能单方终止,要自然顺延到服务期。见习期无国家限制,只要不低于860元/月,达到标准方可转正,不行的,继续见习,逼其辞职。w/gHf+O:k1U+p
⒑除名:不要随便用,还要批评教育的。
Y1a'p2PI 二、        离职管理
7ty7P9D7B+L_.v ⒈擅自离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支持15个工作日“擅自离职”的时间。公司制度中要写明,写了无签收等于没写。7S4_;{7zn*Z*Pc"Gs
⒉公示:走合法程序。没有工会的,全体员工讨论,民主程序才有效。保持“特别底线”  版式:姓名:      签收:     建议:
w.Oq L4n 公示性,请公证处来公证。签收做到给到对方,给到了什么。骑缝章+签名,粘到一起,想办法证明员工签到是一个完整的文件。
CM!L7M+~ “讨论,协商确定”“民主程序、制度合法、员工的签收”B8D [!]-T.{'Z&UR'D S
⒊计生:学会向计生办写报告。制度中规定“违反计生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p"v?^-L3zoDMZ0] ⒋不能胜任工作:通常用违纪给予解除合同,证据确凿,“不完全履行工作职责”
B\UUc`*C;w ⒌医疗期:1-4级的残病员工会要企业负责一辈子,建议办理残退,协商解决。5-10级,劳动者同意,N+1补偿,另加医疗补助费。
4M7U%|%l*E Gx ⒍劳动合同期满不等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要发终止通知书给员工,不签收的则寄快递,按身份证及合同中注明的地址寄出。合同中要约定“如果员工变更个人资料,需要在7日内通知到人事部,否则视为原地址有效,处理相关事项。”寄特快“XXX同志自X年X月X日合同到期终止并办理相关手续确认”
~v8a9e$[:zz ⒎工资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平时加班工资+休假日加班+法定加班+奖金。奖金可不作为加班的基数,但制度上要写有并签收,走法定程序。
B'fGr Es5i9E/p ⒏年终奖:考核周期内在职员工发放,离职员工视同放弃年终考核,优秀员工才能有年终奖,离职的不能被评为优秀员工,自然无权领取年终奖金。

紫色的7 发表于 2008-7-10 21:44

强烈的顶一下!3j1j/u$tq s5A,z7T
顺便问一下,为什么不和小七的版本放在一起,对照着看收获更大呀!

页: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任何转载或转贴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
本网站对于用户发布的内容所引发的版权、署名权的异议、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传统媒体转载须事先与原作者和本网站联系。提交者发言纯属个人行为,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2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