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部门认定华为万人辞职无效
[size=4][/size] [size=4][/size] s)r6S*A*z)b:k[size=4]2008年07月21日 08:16 [url=http://zqb.cyol.com/node/zgqnb.htm][color=#000099]中国青年报[/color][/url][/size]d#f:x Uc;l
[size=4][color=#000099][/color][/size][size=4] 本报记者 林洁[/size]
[font=楷体_GB2312][size=4] 珠三角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井喷” 广东出台措施保护劳动者权益[/size][/font]
[size=4] 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工龄归零”;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通过非法劳务派遣;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等规避行为——统统被认定是无效行为。 [/size]Jlv!nkox_9r6W#b
[size=4] 近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下发《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在广东省实施。由此,广东省的劳动争议纠纷不需要仲裁就可以进入诉讼程序,有效解决了仲裁和审判中容易出现的“脱节”问题。 [/size]$W#YEb Q!pw6J
[size=4] 这次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实施的“裁审联合发文”和“裁审统一标准”,在全国首开先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凌祁漫表示,《指导意见》起到了“三种衔接”的作用,即审判程序与仲裁程序的衔接、审判程序中案件管辖的衔接和新旧调处机制之间的衔接。 [/size]
[size=4][b] 珠三角劳动争议案件占全省的96.5%[/b] [/size]]r!xn!k!i
[size=4] 黄保开是东莞市南城华裕制罐加工厂的一名工人,他和另外42名工友罢工、堵路,目的就是要求老板支付两年的加班费,经劳动仲裁被驳回后,他们把老板告上了法庭。 [/size]
[size=4] 在东莞市东城人民法庭的调解下,黄保开拿到了5000多元的加班费。律师严伟告诉记者,43名工人一共拿到了近20万元的加班费,比实际应该支付的还多了7万多元的经济补偿金。 [/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