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考勤管理缺失引发的纠纷
案例介绍: fCP]!^mDl!Fg;K2003年6月,金某在工作中与部门负责人发生口角。7月,金某领取了当月工资和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离开了该公司,但金某认为:他在公司工作期间,由于车间是两班倒,机械随时可能出毛病,单位安排他的工作时间是早8点至晚8点,而且双休日和节假日经常加班。因此他要求该公司支付加班费。该公司称:金某在单位每天工作8小时,没有答应金某的要求。金某随后到仲裁申诉。仲裁受理后要求该公司提供金某的考勤表,但公司考勤表遗失,也没有提供金某每天没有延长工作时间及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未加班的证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一次性支付金某2万多元的劳动报酬。后,法院也作出了相同的判决。那么,该公司在考勤管理上存在那些漏洞?有没有办法避免考勤管理缺失带来的纠纷?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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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项目调整才能回避
1、2003年劳动争议仲裁追溯期应为60天,还能追溯到几万块加班费,一定是工资条里没有加班费这个项目,应立即调整工资项目,后期风险小些; L|vH!Ed2、目前可根据2008年7月7日广东省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指导意见,就工资约定问题进行明确化,与员工沟通,有问题就会提前发现,没问题也回避了以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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