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些什么不同?
Um:T#g.GL:Ol/B在本案中,老王是被非全日用工给“蒙”了一把。在现实生活中,有老王类似遭遇的还不少。由于一些劳动者对非全日制用工不了解,有的用人单位便利用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临时工等做幌子,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结合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有关规定分析一下老王的情况。 Y?M$S`/T+Je*s2L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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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n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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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工形式上,劳动合同法确立了三种合法的用工形式,即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