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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铁 发表于 2008-8-24 21:18

单位招用了有工作的劳动者,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害怎么办?

单位招用了有工作的劳动者,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害怎么办?
D.nmI0Z5ryuM0H     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K,Z/X7F;]QEc     这个条款说明,单位挖人是有风险的,“招兵”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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