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b] 问:我是济南市一单位的退休职工,参加了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与大额医疗费救助,2006年因病住进了某三级甲等医院,前后共花费60000元,其中乙类药品6000元(自负比例为15%),自费药品2800元,超标准床位费300元,请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支付多少元?我需自负医疗费多少元?[/b]PP6Q5jzE"y"{'nLe1|-{o!_-p-z
答:1、在统筹基金支付前先扣除个人自负费用:自费药品2800元;超标准床位费300元;乙类药品个人自负6000×15%=900元。扣除费用合计:2800+300+900=4000元。
2、进入统筹基金和大额救助金支付范围的费用为:60000-4000=56000元。zT4~%r^J
3、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t%m'R,],oO
(1)起付标准:你住的是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10000元的12%,即:10000×12%=1200元。
(2)你为退休职工,起付标准至10000元以内个人自负12%,即:(10000-1200)×12%=105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