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劳动合同法下的入离职流程
合法的入离职流程很重要,现在的人力资源不好做,那位有高明的办法呢 [size=3][color=#000000][font=SimSun]此讲义看看是否合用![/font][font=SimSun][font=Times New Roman]ppt 53 pages[/font][/font][/color][/size] 感谢DICK1266分享看了一下,比较实用,内容摘要如下:/?ave\6L t3F6h
劳动合同法概述员工入离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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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法》于1995年实施以来,已超过了10年。因其是原则性的法规,在各地执行过程中,要由各地方政府出台规定操作细则,而不同地区的地方法规细则在操作上却存在较大差异,使得有必要出台《劳动合同法》来予规范和统一。fBF9I%l.f.B
《劳动合同法(草案)》2005年12月26日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一年半间历经四次审议,于2007年6月29日表决通过,同日主席令签发。/d]mz(VX9p
2008年1月1日实施。
一、《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法》是基准法,《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子法,是专项法。e;f ^-RJ
新法出台后,将给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和已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带来重大调整,同时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乃至单位的经营管理将受到挑战。)a.ZT,w6E,e
在此,我们将对《劳动合同法》做初步讲解,使各位管理人员及员工了解合同法的主要条款和一些公司责任,提升员工关系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员工关系
二、《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介绍r sH,^O,A*Z:tmg
《劳动合同法》共有八章九十八条,包括:.cs$_ qr(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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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mC~$B?8f2u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d+\%n VQ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4{/Rs hwy-|-r(t G L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b2v}O$V&B }!z_ i,e&l
第八章 附则
二、《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介绍 } ay9Y9y O
(一)对公司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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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过职代会或全体员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PtN7nG2M |&P3I&Vf
对于确定的制度,公司应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z|$G5EK]yD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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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公司将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补充和修订,规范及清晰,方便执行。公示给全体员工,将制度做为“劳动合同”的附件。!EK$Em]$NG j
二、《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介绍
(二)“劳动合同”订立必备条款:f2G;Y-YlM2W3g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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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款:?ei(~ J"kcu8B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q}&EC3P/]$] s3W]e8z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MQ[el!E1`;`
劳动合同期限/M|eD7k0YH[y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s;J H8yx'O2fW
劳动报酬X;_/]zEuNoW)L
社会保险Ra-D}3A9UY]%u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
其他事项9]/aH7OK#o cT _0v
二、《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介绍
(三)劳动合同期限:4j t1PQn"Z;C+BHv x
含固定期、无固定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类。
固定期限约定了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未约定终止时间,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则是以某项工作完成为期限。
无固定期限签订条件:
1、为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连续10年,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
2、连续两次固定期,且无可立即解除、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情形;(新法后)RaX H0tN8Dx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介绍cA,E da'j D
(三)劳动合同期限:
与无固定期合同有关的过渡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已依法订立且实施之日仍然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实施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i"e;] V\M#Qv'PL
二、《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介绍
(三)劳动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f*`9cc |
(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GE}9g|
(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任务的劳动合同
(3)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7xtQIB
(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n;S @#rS` B I(}9eS^
二、《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介绍W]US;I X(|*`
(四)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的适用--
适用于3个月以上的固定期、无固定期合同,1次 sv*x0c/[,E C I yK
不适用于不满3个月固定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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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限--n6pT oE u"~5E
合同期3月-1年,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
合同期1-3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
合同期3年以上及无固定期,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GGS&~"M%W,{*c
二、《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介绍/K&qv"@B+YeU}
(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f/X M2[/P.K V"t
员工可以解除合和终止同情形---j!Mm? @+Lqna8O,W
提前通知类: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正常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
即时通知类: 劳动保护和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规章制度违法、无效合同:FZ V/w0QpW.z;yLE4ne
即时无需告知:危及员工人身安全aa,@T {s#h)UE
劳动合同期满任何条件下不愿续订,即为终止
二、《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介绍y'?Tjr*e7W3f H
(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oV*C5r XyRk7vV} q
企业可以解除合同情形--
即时通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提出不改,员工原因导致无效合同
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付1个月工资: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介绍
(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v3MLa"yu
企业可以终止合同情形--
新法实施后签订的第一个固定期合同到期,新法实施后合同到期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条件而未提出或同意续订-RJe2B;e2KIH
法定终止情形--
合同期满,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其他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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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介绍
(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过错导致员工即时解除z5F*zO]yD.N
企业提前通知解除
经济裁员
企业终止固定期合同的部分情况
补偿金计算方法--
按劳动者解除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工作满一年1给个月,6个月以下给半个月,6个月以上给1个月
工资水平在社平三倍以上的按三倍计算,且不超过12个月-UfX/U"vd.jN;?U/K
给付补偿金时,新旧办法分段计算,以2008年1月1日为界\6N,b/d,kou(P
二、《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介绍
(六)特别规定
《劳动合同法》同时还包含有特别规定%}:J GG+v(q e
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ur uZ%g+WK | T|,i
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单位一般每日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可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双方可随时通知终止,不支付补偿,工资结算不超过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