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规则人力资源管理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90多种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上岗的职业之一,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2年底推出.为配合该项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2]35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建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了让考生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全面熟悉职业标准要求,进行有目的的迎考复习,提高参加鉴定的成功率,HR369开设“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版块,提供相关学习资料。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以此作为从业,上岗唯一的执业资格证明。证书上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包括在读本科学员),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在校全日制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员;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4、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3级(企业人力资源助理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搏士研究生学历.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 考试时间及方式 每年5月及11月全国统考,分为知识测试(1.5小时)和技能测试(2小时)两部分.知识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技能考试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考核的问题包括计算分析题,问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考试内容主要分为6大模块:(实操+理论) 1、人力资源规划; 2、招聘与配置; 3、培训与开发; 4、考核与评价; 5、薪酬与福利管理;6、劳动关系。 |